数智建造创新实验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

发布者:徐晨飞发布时间:2025-11-06浏览次数:10

第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、安全法规及各级相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管理条例和规定,依照“谁使用,谁管理,谁负责”的原则,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。

第二条 实验中心主任应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,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情况,做好安全检查记录,并组织实验室人员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、法规,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。

第三条 实验室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的定期检查,切实做好实验室用水、用电、仪器设备及房屋设施的安全工作。实验课结束后应清点设备、工具和器材,注意关好门窗,检查电源及其他安全设施。

第四条 实验室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,禁止超负荷用电,有接地要求的设备必须按规定接地。需使用电热设备及明火时,必须避开易燃、易爆物品,有专人负责看管,不得离岗,确保安全。

第五条 每个实验室要按照保卫部门的规定和要求配置消防、安防器材,加强防范,并定期对安保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。实验室安保器材应放在干燥、通风、明显和便于使用的位置,周围不得堆放杂物,严禁安保器材挪作他用。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了解各类安保器材的性能,熟悉存放地点,掌握操作方法,做到正确使用。

第六条 对新调配到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和初次参加实验的学生,要进行安全教育,使他们了解实验室安全防火设施情况和规章制度。

第七条 保证实验室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畅通,设备器材摆放整齐,不许在通道处堆放杂物等,保持实验室内的整洁。

第八条严禁把易燃、易爆物品带入实验室,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与教学科研无关的电器设备。

第九条 下班后和节假日,要切断电源、水源,关好门窗,保管好贵重物品,清理实验用品和场地。节假日按照校、院、中心的要求,安排好安全值班及防护工作。

第十条 在重大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时,要保护现场,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。如遇停电、报警系统故障等情况,实验室及门卫当班工作人员应密切注视实验室安全,并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