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-2008学年“教学质量奖”获奖人员公示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08-09-10浏览次数:0

依据我院《教师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》,院学术委员会于9月9日召开全体会议,经讨论研究,初步评选出07-08学年度教学质量奖获得者,公示如下:

一、人员名单

共科部:王凤鸣(副教授)

商学系:梁 柯(讲师)

管理系:刘升阳(讲师)

信工系:李延伟(讲师) 于景茹(助教)

外语系:贠翁翁(助教) Oliver(外教)

二、公示期限

2008年9月9日至15日

三、获奖条件

1、热爱教育事业,工作认真负责,教学工作规范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。

2、服从学院教学统筹安排,积极承担教学任务,参加评选学年内应完成学院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的专任教师。

3、课堂教学质量高,受到学生的欢迎和肯定,该学年连续两个学期综合评教成绩均在90分以上。

4、在满足上述条件下,对于下列教师在评选过程中优先考虑:

(1)积极开展教学研究,善于运用启发式教学,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;

(2)积极进行教学改革,积极更新教学内容,主动使用省(部)级优秀教材,改进教学方法;

(3)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任教师讲课大赛并获得前三等奖者;

(4)积极采用多媒体等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或双语进行理论课教学。

(5) 积极参与我院精品课程建设的教师。

5、教学质量奖获得者,每学期调课及请假次数不得超过4学时。

四、受理意见方式

公示期间,如有认为公示对象有不符合表彰要求的,可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人事室反映。

受理人:张涤非

电 话:64561999

五、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

1、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真实具体,不允许捏造事实。

2、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。

六、在公示期间反映出可能影响表彰的问题,教务处和人事室将认真调查核实,视情况进行研究处理。

教务处 人事室

2008年9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