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图书馆08年暑假借书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08-06-20浏览次数:0

暑假将至,为方便读者假期阅读,现将图书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:

1、凡在暑假期间到期的图书可以在开学后两周内归还,不做超期处理。如开学两周内未还,按实际借书时间(包括假期)计算超期罚款。

2、从6月30日开始,文学书可借阅册数由2册增至3册,开学后恢复原规定。

3、6月27日以后(含27日)所借图书本学期内不再办理还书手续,开学后两周内方可还书。

特此通知,望相互转告。

预祝广大师生假期愉快!

图书馆

2008年6月20日